《意见》提出统筹推进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基础设施、系统平台和应用终端建设。推广智能感知等技术应用。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整合部署在社区(村)的信息系统,加快推进“一库、两平台”建设,实现数据赋能基层治理。依托市级大数据资源平台,规范基层信息数据采集和核查,构建以人、地、事、物、组织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社区基础信息库。开发拓展基层智慧化应用场景,搭建共建共享的区域化党建、社区(村)服务管理平台和互动交流平台。探索建立实有人口居住地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基础数据共享,建立健全向社区(村)推送数据机制。推行适老化和无障碍信息服务,开展科技惠老活动,帮助老年人融入数字社会,保留必要的线下办事服务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