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1日起,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北京市公安局内保局编制的《大中型商场超市治安防范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开始实施。《规范》的出台从人防、物防、技防,及管理等方面规范了北京市大中型商场、超市及其内部各部位的治安防范系统要求。与之前的政策相比较此次的《规范》在技术防范上做出了很大的调整,技术指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次北京市新《规范》的出台无论是对于安防市场的发展,还是对安防行业化的应用规范必定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一、北京安防市场将进入一个繁荣期
安防行业被看做是有着很大发展前途的朝阳产业,“安防行业十二五”规划提出加快发展安防产业。目前要怎样才能让我们安防行业壮大起来是许多行内人在思考的一个问题。面对这个问题许多安防企业管理人员认为,企业的自身努力建设,走一条自主创新之路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就是政府出台一些能够促进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虽说《规范》的出台并非是政府针对安防行业的直接政策支持,但是从新《规范》中我们能够看到新标准的实施将会促进北京目前安防市场的发展,甚至可以说未来的一段时间将是北京安防市场一个新的繁荣时期。
北京商场、超市安防系统将统一升级
不达标安防系统必须更换。
在新实施的《规范》中对于安防应用的技术标准有了较大的提高。比如,在规范中要求“财务室、计算机中心、结算中心、仓储库房、安全防范监控中心等门前及外延通道5m内区域应能清晰辨识通行和驻留人员面部特征”。这也就是说使用的摄像机只有较高清晰度的监控摄像机才能够达到这一标准。而据了解,目前北京市的大多数的商场和超市中所使用的监控摄像机绝大部分是普通的监控摄像机。在新《规范》实施后这些不达标的商场和超市必须新建或升级原有的视频监控系统。在新《规范》的引言中就提出,此标准是“强制性地方性标准”。可见政府的目的就是要通过政策手段来规范大中型商场、超市的安全防范系统,确保能够较好地防范、消除安全隐患。
所涉及的安全监控范围增多,产品需求量大。
新《规范》对于北京市区内的大中型商场、超市所做出的定义是这样的:“大中型商场:商业单体建筑经营面积在5000㎡以上(含附属建筑),从事各类商业零售活动的独立法人组织。超市:商业单体建筑经营面积在3000㎡以上(含附属建筑),从事各类商业零售活动的独立法人组织。”目前在北京能够达到这一标准的商场和超市有几百家,其目前的安全监控系统绝大多数没有达到新《规范》中所规定的标准。
按照新《规范》,各企业必须在财务室、结算中心、仓库、监控中心等重要部位以及出入口、垂直电梯、滚梯都要设置能清晰辨识通行和驻留人员面部特征的监控设备。此外,还特别要求,在开架食品销售区设置的监控探头,要能清晰辨别所有触动了食品人员的行为特征、体貌及面部特征,而只有达到高清标准的摄像机才能达到要求。另外,在新《规范》中还要求“大中型商场、超市应配备防爆毯、防爆围栏、警戒隔离带”等等。这些商场和超市都将面临着重新整改安防监控系统的任务,其背后潜在的安防市场不容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