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淄博市环保部门了解到,淄博市出台深入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淄博市环保局10月底前建设完成市级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主城区、主要工业园区以及主要河流断面都将实现远距离高清视频监控。建筑工地、露天矿山、危化品运输车辆等等固定及移动污染源,也都要与监管平台联网。

方案要求淄博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总体要求,根据各自环境监管职责及行业特点,建立全市行业环境监管导则体系,制定各行业污染治理标准和现场检查工作规范,建立行业环境监管平台,对本行业污染源实施监管,并在市级环境监管平台的调度下统筹联动,互相配合。

淄博市交通运输局11月底前将危化品运输车辆GPS%B6%A8%CE%BB%CF%B5%CD%B3.html” target=”_blank”>GPS定位系统与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联网;淄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12月底前负责将全市建筑工地的监控视频和PM10监测数据与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联网;淄博市交通运输局、淄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淄博市城管执法局11月底前分别将各自管理的道路机扫车和冲洗车安装GPS定位系统,并与淄博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联网;淄博市水利与渔业局11月底前将水库监控视频与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联网;淄博市国土资源局11月底前将露天矿山开采监控视频与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联网。其他部门按照有关要求积极、规范开展环境监管工作。

淄博市10月底前将实现对污染源远距离监控

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是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实体运行平台,是通过平台任务、网格员、现场视频等管理要素,将各类污染源、相关管理部门有机联系在一起的管理平台。各级各部门要建立起网格化监管与现场检查的执法联动体系,通过平台协调调度,实现执法监管快速处理,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协调督办、第一时间查处整改。

此外,淄博市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实行统一的监督管理和考核,定期通报网格化监管考核结果,对连续排名靠后的,按照《淄博市“散乱污”企业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办法》实施问责。上一级网格负责对下一级网格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定期对下级网格进行督导检查或抽查,重点检查网格化建设“五个明确”落实情况、网格化工作开展情况、网格化监管运行情况等,对不能提供网格化人员名单、工资发放记录、工作制度、奖惩考核办法及网格化运行较差等情形的,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督导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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