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记者从大庆市城乡建设局获悉,新开工或年底不能竣工的楼盘、施工进度不足50%及竣工时间超过6个月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今后必须安装摄像头,从而实现对建设质量、进程等各项工作的远程监控,形成施工现场、施工企业、主管部门三位一体的有效管理体系。

按照规定,摄像头必须安装在工地出入口、施工作业面、材料加工区或塔吊等关键位置。同时,大庆市城乡建设局还根据楼盘面积和大庆市政基础设施造价等方面对安装摄像头的个数进行了限定,同时要求可360度旋转的高速球型摄像头数量不能少于整体的一半。

市城乡建设局安全站的工作人员表示,给工地装上了电子眼,工作人员就可直观、同步地监控多个施工现场,将有效提升企业的标准化和安全施工的意识,并能对各施工现场实施治安防范监控。

大庆市将对建筑工地进行远程监控

另据了解,所有被列入安装范围内的项目必须在9月30日前安装完毕,如果施工单位不按照要求安装,企业将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情节严重的本地施工单位将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埠企业将被停止在大庆市参与投标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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